2012年郴州嘉禾縣招聘事業(yè)(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深化機關事業(yè)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優(yōu)化人才資源配置,經(jīng)報請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同意,嘉禾縣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26名,面向嘉禾縣公開選調工作人員2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選調)計劃
詳見附件1《嘉禾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與崗位表》、附件2《嘉禾縣機關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計劃與職位表》。
二、報考人員應具備的條件
。ㄒ唬┗緱l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3、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4、大專、本科畢業(yè)生的年齡在25周歲以下,即1986年7月1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畢業(yè)的年齡在28周歲以下,即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均以取得畢業(yè)證書為準。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擬聘職位所要求的其它資格條件(詳見附表)。
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招聘、選調。
新錄用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中除工勤人員以外的新錄用工作人員,在試用期內不得報名參加招聘、選調。
三、公開招聘、選調程序
。ㄒ唬﹫竺绞、時間
1、組織報名。報名地點為縣人社局考試中心,報名時間為2012年4月16日至2012年4月20日。
2、報名要求。由本人攜帶戶口簿、畢業(yè)證、相應專業(yè)技術職稱資格證、二代居(公)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到縣人社局考試中心(六樓)辦理報名手續(xù)。報名時交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相片3張和報名費(按物價部門核定標準收。。
3、資格審查。報名人員經(jīng)嘉禾縣2012年公開招聘(選調)事業(yè)(機關)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資格審查合格后,確定筆試人員。每個科目招聘(選調)計劃與報考人數(shù)的比例不得低于1:5,否則按比例核減招聘(選調)計劃職數(shù)。
4、領取準考證。經(jīng)報名資格審查合格,由縣人社局考試中心統(tǒng)一印制考生準考證,考生領取準考證時間為2012年4月23日。
(二)考試。考試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考試不指定考試范圍及復習用書。
1、筆試。
筆試時間為2012年5月20日上午,具體時間、地點祥見準考證。筆試采用閉卷形式,招聘職位屬綜合管理類的采用公共卷;屬專業(yè)技術類的采用專業(yè)卷,均只考一個科目。
2、面試。
依據(jù)筆試成績按招聘(選調)單位計劃職數(shù)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評委全部實行異地聘請。面試結束當天公布面試成績。
3、成績合成。
。1)公開招聘成績合成。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折算成綜合成績。綜合成績小數(shù)點后均保留兩位數(shù)。根據(jù)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數(shù)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2)公開選調成績合成。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進行合成(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職數(shù)1:3比例確定體檢對象。
如遇兩人以上綜合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
。ㄈw檢。體檢由縣人社局統(tǒng)一組織。體檢按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和12號執(zhí)行。體檢對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申請復檢,并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只能進行1次。如有體檢不合格者,則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次數(shù)不得超過2次。
。ㄋ模┛己、考察。體檢合格者作為考核、考察對象,由招聘(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人員對其進行考察?疾彀凑铡逗鲜夜珓諉T錄用考核試行辦法》進行。
1、公開招聘考核?己擞煽h人社局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2、公開選調考察。由縣人社局、用人單位共同考察。考察成績按百分制計分。
(五)公示。
1、經(jīng)考察合格人員,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內被舉報違反招聘(選調)錄用規(guī)定和考試紀律并經(jīng)查證屬實的,取消聘用(選調)資格。公示期滿后,報領導小組確定擬聘用、選調人員。
2、公開選調人員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40%、考察成績占20%,折算成綜合成績(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根據(jù)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職數(shù)等額確定擬選調人員名單(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面試、考察成績高低依次排序確定)。
3、擬招聘、選調人員名單由縣人社局負責面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六)聘用(選調)及待遇。公示無異議的擬選調人員辦理相關手續(xù)。擬聘用人員,由用人單位填寫《嘉禾縣事業(yè)單位聘用人員名冊表》和《嘉禾縣事業(yè)單位聘用人員登記表》,經(jīng)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審核,報縣人社局批準并報市人社局備案后辦理入編、聘用相關手續(xù)。擬聘人員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滿經(jīng)考核合格的簽訂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期間工資福利待遇等按國家事業(yè)單位有關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
選調、招聘政策咨詢:嘉禾縣人社局0735-6633711;
考務咨詢:嘉禾縣人社局考試中心0735-6628292
附1:《嘉禾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與崗位表》.doc
附2:《嘉禾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計劃與職位表》.doc
嘉禾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二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