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湘潭公務員考試面試前資格復審通知
2013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湘潭考區(qū)面試前資格復審的通知
根據中共湖南省委組織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湖南省公務員局《湖南省201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湖南省2013年公務員錄用考試資格復審公告》要求,現將2013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湘潭考區(qū)面試前資格復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復審時間
5月23日—5月24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5月23日為附表所列人員的資格復審時間,5月24日為遞補進入面試前資格復審人員的復審時間。
二、復審地點
湘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院(原湘潭市勞動局)二辦公樓1樓湘潭市職業(yè)介紹服務中心大廳(地址:湘潭市芙蓉中路157號)。
三、復審內容
對照職位要求,主要查驗報考人員以下材料:
。ㄒ唬┥矸葑C、準考證、畢業(yè)證;
(二)報考職位規(guī)定需要的學位證、資格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
(三)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或全日制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所在學校蓋章的就業(yè)推薦表(委培、定向的應屆畢業(yè)生還需提供委培、定向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
。ㄋ模┮缶哂袃赡暌陨匣鶎庸ぷ鹘洑v職位的考生還需出具由單位提供的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證明;
。ㄎ澹﹨⒓邮±锝y(tǒng)一“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和“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tǒng)一制作、教育部監(jiān)制的《特崗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復印件以及志愿者與單位簽訂的服務協議(出省服務的志愿者還需提供招募協議)。
。懊嫦蛳嫣妒兴捻椖俊钡穆毼唬埾嫣都畢⒓油獾亍八捻椖俊狈⻊盏目忌峁⿷艏C明;“面向湖南省戶籍”的職位,請考生提供戶籍證明。戶籍證明為本人及父母的戶口卡。
以上資料均須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報考職位條件和要求的,資格復審機關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四、復審方式與程序
要求考生本人親自參加資格復審。確有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現場參加資格復審的,可委托其他人員代為復審,受委托人需提供受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有身高要求的特警職位的考生,不能委托其他人員代為復審。
采取集中復審的方式。由各招考單位負責復審。招考單位對資格復審情況有疑義的,必須及時提請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研究決定。
五、特別提示
。ㄒ唬┱堖M入資格復審的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進行復審。逾期不參加資格復審者,不再保留復審資格。
。ǘ士甲C丟失的考生,請聯系湘潭市人力資源考試院,
聯系電話:0731—58568994。請考生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證、
準考證、畢業(yè)證、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之后的考錄環(huán)節(jié)還需要使用,不再提供準考證打印服務。
。ㄈ└鶕逗鲜201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要求,當出現報考人員因特殊原因放棄面試資格或資格復審未通過的情況,資格復審機關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但不實行跨職位調劑。請各職位接近面試前資格復審入圍的考生保持通訊暢通,也可于5月24日主動聯系湘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0731—58524354,及時了解資格復審動態(tài)。
(四)擬定于6月上旬進行面試,各考生面試的具體時間,請密切關注網上公告。
(五)所有與考試相關的培訓、輔導與湘潭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無關,謹防上當受騙。
(六)了解2013年湘潭市考錄公務員全程動態(tài),請關注湘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2013湘潭市公務員招錄專題網頁和湘潭人事考試網。
六、咨詢電話
中共湘潭市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科:0731—58583280;
湘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0731—58524354。
附件:湖南省201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湘潭考區(qū)面試前資格審查人員名單.xls
中共湘潭市委組織部
湘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