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公務員考試申論范文:逐步推進流動人口子女“學有所教”
本期為各位考生帶來了2016年湖南公務員考試申論范文:逐步推進流動人口子女“學有所教”。要想提高申論的分數,考生一定要做到以下幾點:每天關注社會熱點;學習申論高分范文的寫作;掌握一些寫作技巧。湖南公務員考試網溫馨提示考生閱讀下文,相信能給考生帶來一定的幫助。
更多湖南公務員考試復習技巧詳見 2016年湖南公務員考試用書
2016年湖南公務員考試申論范文:逐步推進流動人口子女“學有所教”
教育公平是當前教育領域的焦點問題,其中城市流動人口子女教育權利的不平等問題.尤為社會各界所關注。十七大報告明確指出:教育公平是社會公平的重要基礎,必須保障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各級政府是實施義務教育、提供教育公共產品的責任主體,要解決流動人口子女的教育問題.必須強化政府責任,落實黨和國家“努力實現教育平等,維護社會公平”的有關方針政策.逐步推進流動人口子女“學有所教”。
推進流動人口子女“學有所教”,是我國社會和諧穩(wěn)定與持續(xù)發(fā)展的必然要求。近年來,我國流動人口規(guī)模不斷膨脹,并呈現出“家庭化”的趨勢。有了家、有了孩子就有教育需求。而流動人口子女接受教育卻遭遇種種障礙:首先是戶籍制度的壁壘。由于我國居民的戶籍與教育等社會福利相聯系,流動人口子女沒有戶籍就難以在當地入學,這成為流動人口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最大障礙。其次是教育資源的“瓶頸”。城市人口密集,教育資源有限.難以承受外來流動人口子女的就學壓力。最后是地方利益的門檻。出于地方利益考慮.流入地政府和公辦學校往往優(yōu)先保證本地居民子女的教育需求,對外來流動人口子女接受義務教育設置門檻,將無力負擔高昂學費的農民工子弟拒之門外,使國家的有關政策很難得到真正落實。流動人口子女的教育問題,關系到千千萬萬家庭的幸福。關系到教育公平,關系到社會的和諧、穩(wěn)定與可持續(xù)發(fā)展。要實現教育平等。進而推動社會在和諧氛圍中持續(xù)進步。就必須妥善解決流動人口子女的教育問題。
逐步推進流動人口子女“學有所教”.是當前我國的現實選擇。在社會管理制度難以突破的條件下,各地方政府立足當地實際。采取穩(wěn)妥的方式逐步推進流動人口子女“學有所教”是最現實的選擇。這不外兩條路:一是依托公辦學校,二是扶持民辦學校!读x務教育法》和有關文件規(guī)定,解決流動人口子女教育要“以流入地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武漢市的經驗表明。只要政府有足夠的決心、采取得力的措施,就一定能把國家的法律和政策落實到位。具備條件的城市政府應借鑒武漢市做法,保證足夠的財政補貼。對流動人口子女接受義務教育一視同仁.納入公辦學校就讀。不具備條件的地方,應引導、支持民辦流動人口子女學校的發(fā)展,給予一定數額的財政補貼,保證校舍、體育和衛(wèi)生等基礎設施達標的需要.并對經濟困難的流動人口子女就學給予資助。同時,教育部門要加強對民辦學校的業(yè)務指導和監(jiān)督檢查,引導其使用統一教材和考核標準,建立穩(wěn)定的師資隊伍,提高教學和管理水平.走規(guī)范化發(fā)展道路,更好地滿足流動人口子女的教育需要。
流動人口及其子女是社會平等的一員.但要實現這一群體真正與社會其他成員平等還“任重而道遠”。實現社會平等必須從實現教育平等做起。各級政府要把解決流動人口子女教育問題作為促進社會公平的一項基礎性工作,以此為突破口,促進流動人口群體平等融入社會.進而推動社會的持續(xù)發(fā)展。
閱讀此文的人還閱讀了
點擊分享此信息: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