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株洲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遴選公告
2016年株洲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遴選公告已發(fā)布,湖南公務員考試網獲悉報名時間:7月11日至7月15日(8:00-12:00 15:00—17:30);報名地點:株洲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人事教育科(株洲市天元區(qū)海誠路21號802室)。詳見下文:
株洲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2016年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中組發(fā)〔2013〕3號)文件規(guī)定,株洲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因工作需要擬公開遴選工作人員2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的原則和方法
堅持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和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考試和考察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二、遴選對象及資格條件
(一)對象范圍
株洲市及所轄縣市區(qū)黨政機關(含中央、省直管單位)中,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
(二)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專業(yè)素質,品行端正,工作敬業(yè),身體健康;
2、全日制大學本科(學士學位)及以上學歷學位,35歲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2014年6月30日前進入黨政機關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
4、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含稱職)等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4、違規(guī)進入機關事業(yè)單位、違規(guī)取得相應身份尚未作出處理的;違規(guī)破格提拔、突擊提拔等違反干部選拔任用政策規(guī)定尚未作出處理的;
5、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選職位及計劃
共遴選工作人員2名(見附件1)。
四、遴選程序和步驟
主要包括發(fā)布公告、報名和資格初審、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環(huán)節(jié)。具體程序和步驟如下:
(一)發(fā)布公告
在株洲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官網(http://www.zzzj.gov.cn/)、株洲人事考試網(http://www.zzrsks.gov.cn/)發(fā)布遴選公告。
(二)報名和資格初審
報名方式:實行現(xiàn)場報名;
報名時間:7月11日至7月15日(8:00-12:00 15:00—17:30);
報名地點:株洲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人事教育科(株洲市天元區(qū)海誠路21號802室)。
報名需提供資料:
1、蓋單位公章的《2016年株洲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必須貼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并將《報名登記表》的電子版發(fā)送至郵箱zzzj802@sina.com;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若身份證上顯示出生年月與本人干部檔案記載不一致的,請予以特別說明);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登記表復印件(需組織人事部門加蓋“與原件一致”的印章);
5、承諾書(本人對報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6、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張,背面注明姓名及身份證號。
由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根據提供的資料進行資格審核,所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考試資格。
(三)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考試內容為公文應用知識和申論。筆試滿分為100分,筆試在2016年7月下旬進行,具體考試的時間、地點以網站和準考證通知為準。崗位遴選人數(shù)與該崗位報名人數(shù)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5,未達到比例的,經市人社局同意,適當降低報名開考比例。
(四)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排名按崗位遴選計劃1:3的比例進入面試,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考生的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舉止儀表等,面試滿分100分,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折算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進行排名,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
(五)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排名,按遴選計劃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的項目、標準和程序參照錄用公務員的標準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者直接淘汰,按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六)考察
體檢合格后,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崗位要求,依據職位職責要求,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如有考察不合格者,可按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五、公示和轉任
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對擬轉任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任用的,報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備案后,辦理調動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轉任資格。本次選調的干部職務層次均為科員,調入人員在原單位具有的高于科員職務層次的領導職務或非領導職務均不予保留。
六、紀律監(jiān)督
整個遴選工作將嚴格按照有關紀律規(guī)定,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自覺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對違反公開遴選紀律的工作人員和報考人員,視其情節(jié)輕重,按有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株洲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人事教育科負責解釋。咨詢電話:28686025,監(jiān)督電話:28686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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