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南公務員考試申論指導:如何寫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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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湖南公務員考試申論指導:如何寫報告
基本釋義:
報告用于向上級機關匯報工作、反映情況、提出建議,答復上級機關的詢問。報告使用范圍很廣。按照上級部署或工作計劃,每完成一項任務,一般都要向上級寫報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況、工作中取得的經驗教訓、存在的問題以及今后工作設想等,以取得上級領導部門的指導。
基本特點:
1.內容的匯報性:一切報告都是下級向上級機關或業(yè)務主管部門匯報工作,讓上級機關掌握基本情況并及時對自己的工作進行指導,所以,匯報性是“報告”的一個大特點。
2.語言的陳述性:因為報告具有匯報性,是向上級講述做了什么工作,或工作是怎樣做的,有什么情況、經驗、體會,存在什么問題,今后有什么打算,對領導有什么意見、建議,所以行文上一般都使用敘述方法,即陳述其事,而不是像請示那樣采用祈使、請求等法。
3.行文的單向性:報告是下級機關向上級機關行文,是為上級機關進行宏觀領導提供依據, 一般不需要受文機關的批復, 屬于單項行文。
4.成文的事后性:多數報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發(fā)生后, 向上級機關作出匯報, 是事后或事中行文。
5.雙向的溝通性:報告雖不需批復,卻是下級機關以此取得上級機關的支持 指導的橋梁;同時上級機關也能通過報告獲得信息, 了解下情, 報告成為上級機關決策指導和協(xié)調工作的依據。
基本類別:
1.例行報告(日報、周報、旬報、月報、季報、年報等)。例行報告不能變成“例行公事”,而要隨著工作的進展,反映新情況,新問題,寫出新意。
2.綜合報告;全面匯報本機關工作情況,可以和總結工作、計劃安排結合起來。要有分析,有綜合,有新意,有重點。
3.專題報告:指向上級反映本機關的某項工作、某個問題,某一方面的情況,要求上級對此有所了解的報告。所寫的報告要迅速,及時,一事一報。呈報、呈轉要分清寫明。(如:薪酬調查報告)
基本框架:
1.標題,包括事由和公文名稱。
主送機關,發(fā)文單位的直屬上級領導機關。
2.正文,結構與一般公文相同。從內容方面看,報情況的,應有情況、說明、結論三部分,其中情況不能省略;報意見的,應有依據、說明、設想三部分,其中意見設想不能省去。從形式上看,復雜一點的要分開頭、主體、結尾。開頭使用多的是導語式、提問式給個總概念或引起注意。主體可分部分家二級標題或分條加序碼。
3.結尾,可展望、預測,亦可省略,但結語不能省。
打報告要注意做到:情況確鑿,觀點鮮明,想法明確,口吻得體,不要夾帶請示事項。
注意結語:呈轉報告的要寫上“以上報告如無不妥,請批轉各地參照執(zhí)行。”最后寫明發(fā)文機關,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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